1.吏部选授官吏的条例,又称《差注条法》。
2.指徭役赋敛。
3.犹做法。
拼音:chāi,chài,chā,chà,cī,部首:工笔划:9
差 chà 错误:话说差了。 不相当,不相合:差不多。 缺欠:还差十元钱...查看详细解释
拼音:fǎ,部首:氵笔划:8
法 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...查看详细解释
Copyright © 2010-2021 zuci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
组词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1010736号